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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把人撞了对方骑自行车闯红灯交警还没判谁的责任现在在医院住院头部缝针胳膊骨折了我车有20万的保险我用自己在掏钱吗我如果不给他先垫医药费他以后能不能不结案讹我们吃官司呢

保险纠纷 2018-12-10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情况,请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上规定,你既然投了三者险50万,同时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不会超过50万,所以你在后期基本上不存在多少赔付金额。
  •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当将伤员进行救治,避免后果更加严重。关于车祸赔偿费用方面,需要结合伤者的户籍、病例、诊断证明、误工材料、伤残鉴定书等材料,核算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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