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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朋友是农村户口,但是他以及他的家人在城镇已居住和工作长达10年之久。现在他发生交通事故,他的赔偿是按照农村标准来索赔还是按照城镇居民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索赔呢?如果是按照农村的话对他不是太不公平了?

交通事故 2018-12-10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标准,赔偿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交通事故,户口,赔偿户口注销证明是交通警察确认交通事故死亡人员前置条件之一,事故的认定,应该在交警现场勘察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知道责任归属,和是不是可以注销死者户口没什么关系了。
    1.国家户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死亡人员必须注销其本人户籍。
    交通警察和户籍警察同属公安局管辖,都必须遵守国家户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是农村户口的,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以按城镇户口赔偿。
    一般情况是,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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