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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今年11岁,11月6日傍晚在回家路上被她人驾车撞伤后逃逸。(右大腿开放性股骨骨折,)她需要负责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坐牢吗?她应该怎样赔偿我们?

交通事故 2018-12-12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1、交通事故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肇事者有责任才需要赔偿,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
    2、肇事者有责任的情况下需要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肇事者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肇事者可以拒绝。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因为若是逃逸的话,可能会被判处终身禁驾或者是七年的有期徒刑。
    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若肇事后逃逸,就只有尽量认错了,并且要和家属及时做好赔偿等事宜的沟通,处理好的话很有可能也不会被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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