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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农村户口且有个兄弟,女方是居民户口是独生子女,先已有一个 女宝宝,可以生二胎吗?

离婚 2018-12-12 1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2]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新《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按照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生育两个子女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开除男女双方的公职;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一、独生子女奖励。之前对于家里是独生子女的,给父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凭借光荣证,每个月可以领取十块钱的奖金,一直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现在虽然放开二胎,但是奖励政策不变,仍可继续领取。一年1200元,十八年算下来也有21600元。
    二、独身子女的托幼管理费、18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单位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时候,可以得到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时候,对于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安排宅基地的时候也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父母。
    五、有条件且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父母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如果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父母在退休时,单位将发放一份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标准为当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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