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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先生结婚与2009年,在怀孕期间他就有外遇,直到我生下孩子后他还有和其他女人在一起,至今天起他还有外遇,我孩子3岁;但是我一忍再忍换来的还是伤害,我如果离婚能得到什么,因我们现房是我公公名下的,他一直和我公公干活,他们很能挣钱(建筑业)他说离婚什么也不给我,但是他是过错方,我有证据,我现在最关心我孩子抚养问题,我没有正式工作,但是他也没有,他家人搞建筑行业的怎么也比我们挣钱,我现在能得到什么保障?我如果离婚能得到什么,他说离婚什么也不给我,我现在最关心我孩子抚养问题,我现在能得到什么保障?

离婚 2019-05-14 12: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有过错方应补偿无过错方。
    1、如果你已经考虑清楚,可以协议离婚;若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诉讼是要处理好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
    2、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建议离婚时先查清家庭财产的状况及共同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房屋,如果是房产证婚前取得,婚前已经付款完毕,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时依据“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如果你要主张抚养权,则要从“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不利”两个方面来举证和辩论;
  • 您好!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是会受理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依法专属于一方,所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你还以要求精神赔偿和未出生的孩子的抚养费等, 但最主要的是你要提交相关证据才能得到支持。
  • 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就是一人一半,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非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但这里所说的过错不是一般理解意义上的过错,而是由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的四种过错,只是有外遇,不一定构成过错。 至于你提到的私家侦探得来的证据只要是合法途径就可以认定为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他们偷拍偷录的都属侵犯他人隐私而不能做为证据,这里牵涉到许多技术性的问题,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有关依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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