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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故的抚恤金是否算遗产?其老伴也已故,子女该如何分?

综合法律 2019-02-11 15: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 抚恤金是在本人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和救济死者亲属,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就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与遗产有着区别。
    一是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者直系亲属的费用,而遗产则是死者生前留下的个人所有合法的财产;二是发放抚恤金的目的在于从经济上补偿、精神上抚慰死者亲属。而遗产继承的目的则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私有的财产权益,使死者生前的合法私有财产不至于因其死亡而消灭;三是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而可以得到遗产的人,除了直系亲属以外,还可以是其他自然人、集体或国家。
  • 抚恤金的发放分为两种,一种是因职工伤残发放的,发放给伤残职工本人的,是给职工以后生活所用,这种情况下,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另一种是职工死亡发放的抚恤金,发放的对象是死亡职工生前负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家属的,而不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所以这种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综上,能否得到抚恤金主要看单位将此笔抚恤金想要发放的对象是谁。
  • 工伤死亡抚恤金和死者的兄弟姐妹没有直接关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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