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女儿 去年考上大学,到老家派出所办理了户口迁移证,到现在学没有办好身份证,请问我可以吧迁移证拿回来在老家上户吗?谢谢

离婚 2018-12-12 23: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先向接收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他们会给你开出户口准迁证,再到原籍的派出所凭证开具户口迁移证,拿了这张迁移证就可以到接收地派出所办理入户了。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户口迁移证过期的解决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依据过期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在取得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指定的迁移方向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 协议离婚迁户口不一定需要户主户口本。只要通过法律判定离婚生效后就不需要。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户口迁移证(准迁证)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需要入户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其他有效的资料到需要入户的户籍所在地相关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公民带上资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资料齐全就可以给予发放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