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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丈夫家的房子要动迁,但丈夫有个前妻,前妻的户口在里面,产权人是他父亲,他父亲不同意让我户口迁入,而我只是拥有和丈夫的结婚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确保我的利益存在

离婚 2018-12-18 03: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动迁安置房能否进行买卖,首先要看待售的安置房是属于哪种类型的房屋。如果该房屋属于上文中的第二种房屋,或者虽属于第一种房屋但是禁止交易的期限已经届满的,那么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可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一样进行买卖。
    而对于第一类且限制转让期未界满的房屋,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则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不过由于安置房价格相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很多,所以,尽管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权利受到诸多限制,但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已事实上形成了拆迁安置房交易市场。
  • 新婚姻法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看遗产继承的发生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发生的,婚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三、看夫妻双方有无关于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特殊约定。
  • 领养孩子的户口迁移的手续: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 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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