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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协议离婚了,儿子归他,我是净身出户,我每月给孩子五百块钱的抚养费这正确吗?如果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又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2-20 0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抚养费是按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婚后的房子属于共同所有,一般各半分,主张房子所有权的一方须按市值补偿给另一方。
    你丈夫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走法院程序离婚,一审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到了二审则需要6个月。因此,诉讼阶段的长短需结合你们的实际情况。
  • 协议离婚,首先,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网上有很多范本可以作参考),把财产分割方式、小孩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债务等内容在协议里写清,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协议就成立了。
    然后拿上户口簿、身份证、单人免冠照片以及本协议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即可。
    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民政局当天会颁发离婚证。
  • 你好!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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