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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 婚后2年男方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女方不同意离婚,又过了两年又有个儿子,现在是2个小孩,离婚女方索要200说是两个小孩子一个100万,这样合理吗?在深圳有房有车 还有这种情况如果要离婚 财产和小孩怎么分?

离婚 2019-01-07 05: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所以如果夫妻双方仅有一个孩子,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对于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自1993年以来都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
    夫妻双方只有把握好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的基本原则,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战争中获胜。
  • 小孩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
      
    (1)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通常离婚的发生,夫妻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责任。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称的“无过错”不是指请求权人对婚姻的离异没有任何过错,而是指只要请求权人没有《婚姻法》第46条列举的四种违法行为,就可以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至于有无其他过错,并不妨碍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对“无过错”,不能做扩大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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