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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一年前为他人在信用社担保时,借款人为我出具虚假收入证明,1年到期未还款,信用社报案说担保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公安局要逮担保人并说要通缉上网,有这么严重吗?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法律和刑事责任》

银行 2018-12-19 17: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信用社还款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信用社的还款期限是多久?到期还款日:是发卡行要求持卡人归还账单上本期账单余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持卡人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总欠款金额),便不用支付当期对账单上任何消费的利息(透支取现、转账及利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卡免息还款期计算方法
      银行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5天。例如,账单日为每月10日,到期还款日为下个月5日。
      免息还款期从账单日起至到期还款日止,交通银行信用卡最长免息期为56天,最短25天。
    刷卡日期不同享受到的免息期长短也不同,帐单日后一天消费可享受到最长免息期。

  •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因此如果借款后担保人没有依法进行还款的,可以向担保人依照上述的不同情况主张其还款责任。
  • 一张借条一般能证明借款关系成立,如果款数特别巨大,还要应当有付款或者银行转账证明。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一般情况下,能够携带的款项,都是当场支付,如果是借款数额巨大,还应当有银行转账凭证或者付款证明。借条到期两年都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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