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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后,法院找不到债务人,该债务人也没有任何自己的财产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12-13 2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实际证据,其次继续协商,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流程及资料如下:

    1、提供对方基本信息,然后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3、法院经合法送达、传唤后,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4、判决生效后,你有权凭借生效判决书与申请执行书,到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 第一,法院可以采取缺席的方式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规定,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同时,即使被告失踪,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其财产证据,或者法院核实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进行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 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欠钱不还,如果到法庭起诉,被告应承担的后果:
    1、民事纠纷的被告可以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缺席判决,属于被告放弃自己的答辩权。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 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2、这个诉讼比较麻烦,一般要公告两次,每次两个月。官司打完需要半年。而且如果证据不足,很可能被中止诉讼。
    3、这个官司一定要打,除非你放弃债权。如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启动诉讼,很可能丧失胜诉权。只有取得了胜诉的生效判决,你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人欠你的钱才有可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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