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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一年前结的婚,可是我们有个4岁的女儿,没有户口,还有一个9个月大的女儿,有户口,而我又没有父母。如果离婚要怎么办?我和我老公一年前结的婚,没有户口,还有一个9个月大的女儿,有户口,而我又没有父母。如果离婚要怎么办?

离婚 2019-06-17 0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延伸阅读:没有户口本如何登记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户口簿,但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普遍反映,很多当事人难以提供户口簿。如个别偏远地区还没有规范的户口簿,许多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由乡(镇)公安派出所保管,而乡(镇)公安派出所只给当事人出具户籍证明;有些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提供不了集体户口册的正本,只能提供复印件,还有些当事人因为家庭干涉无法取得户口簿,不少当事人特别是毕业后尚未落户而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大学生等等。  对于以上这些情况,民政部新出台《意见》中都作了相应规定: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迁移问题,在《户口登记条例》第19条中有提到:“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 只要满足所在地银行贷款的要求,就可以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个人贷款,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方案。
    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如下:
    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如果分居两年以上,法院是会以此为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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