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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年,因为男方父母许诺买房子后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这2年里,发现他对我很冷淡,用冷暴力来对待我,后来发现他和她姐姐有乱伦关系,因为新婚姻法有规定,未共同生活可以退还彩礼,问题是男方不愿意和我生活所导致的未共同生活,也要退礼金吗,我太不幸了,他娶了我,就是为了证明他有老婆,但是和他发生关系的次数没有10次,根本就是做样子的妻子

诉讼 2018-12-28 07: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于结婚礼金的特殊属性,在具体分割时,法院一般会结合民间的传统习俗与人情世故以及举办婚礼的具体花销等做出判决。具体说来:一是结婚礼金虽然是一种赠与,但不同于一般的赠与。
    依据我国民间习俗,收礼人在送礼人操办有关喜事时是应该返送的,即“回礼”,说明礼金具有礼尚往来的“人情”因素。因此,在结婚礼金的分割问题上要予以考虑,可以参照“谁的亲友所送谁负责返还谁享有权益”的原则分割。
    当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一旦纠纷发生,当事人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能均分之。二是操办婚礼毕竟需要花费不少的资金,特别是在操办酒席、置办婚车等方面花销较多,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对此予以合理考虑,理应将这部分的花销从结婚礼金中适当扣除,以体现公平公正。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彩礼的返还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您要证明存在以上的情况才有可能主张返还彩礼。另外骗婚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用语,而且这同样也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因为一旦认定该行为,那么可能就涉嫌到刑事犯罪的问题了。
  •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我国《婚姻法》注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可是,在部分地区,男女青年在恋爱、结婚的过程中,至今仍流传着一方(主要是男方)送给另一方(主要是女方)一定价值的财物和现金的习俗,俗称送彩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没有登记,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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