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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我妈跟一个男的在一起二十多年了,那个男的一直没离婚,但一直跟我妈生活在一起,我不是那个男的的女儿,那个男的一直到去年才离婚,然后我妈她们也没有办结婚手续。我妈在09年年底的样子在无锡买了一套房子,一次付款的,那个时候是想离开那个男人,重新开始生活的,房子的合同等等手续上都是我妈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证至今没有办理,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她们又在一起了。她们在镇江有一套共同的房子,这套房子买的二手房,因为房子是政府的也办不了房产证,现在她们想领结婚证,所以我想问几个问题。第一,无锡的房子如果她们结婚了,到时候跟那个男的有关系吗?万一他死了,他的儿女来闹,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属于谁,房产证是不是要在她们之前就办掉?第二,无锡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上是我妈的名字,办房产证可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吗?第三,镇江的房子,如果她们不结婚以后他死了,他儿女来闹要房子,这个房子属于谁?如果结婚了这套房子属于谁?

离婚 2018-12-15 11: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欠款人名下没有房产,先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立即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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