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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脚脖子骨裂,下嘴唇撕裂,是刑事案子吗?我弟和两个朋友在饭店了喝酒,那两个朋友在饭店里吵起来了,我弟劝架把他们推出了饭店然后回来推车,结果被饭店老板的儿子等几人打了,打昏后装在昌河车上扔在了八里以外得荒地里,过路者报警送医院确诊;脚脖子骨裂,下嘴唇撕裂缝了好几针,浑身肿了,请问打人者该怎样赔偿?能不能判刑?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2-14 09: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根据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因此,你说的这种情况下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排除判处拘役。当然,最好的结果还是可以争取判处缓刑的。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构成轻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如果打人了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则会由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并对其判处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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