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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为父亲申请保外就医,父亲08年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刑15年,期间减刑1年9个月。入狱前,父亲患有肺结核,甲肝,乙肝,丙肝,而且还是残疾人,父亲已是年过半百的人了·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1-06 09: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判刑之后才能申请保外就医,如果身体确实不适合呆在看守所等地,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查清案情,尽最大努力争取最低刑期,以免错过最佳时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所谓保外就医,就是指现正在监狱服刑的服刑人员,由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所限定的疾病范围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在限定的时间内到监狱外就医的一种特定的服刑方式。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保外就医:
    1.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重疾病、符合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所规定的情形之一,需要保外就医的;
    3.不能自理,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 你好:
    1、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2、具体程序可以与当地监狱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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