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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和人因为一点小摩擦,别人骂了我,我先动手打了他,他也打了我,结果把他打成轻伤二级,我只是皮外伤,现在对方一口咬定12万赔偿,不然不肯和解,案子已经被移交到检察院了,我现在取保候审在外面,请问各位律师,如果不能和对方达成和解,最后还能判缓刑吗?结果把他打成轻伤二级,我现在取保候审在外面,如果不能和对方达成和解,最后还能判缓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2-26 1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把人打成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1、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轻微伤不涉嫌犯罪,不需要取保候审。  
    3、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双方打架一方轻伤,一方轻微伤,造成轻伤的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首先刑事拘留,最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轻微伤者应当进行治安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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