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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失踪,不接电话。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债权债务 2022-01-17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前,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承担。《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均有向债权人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责任的一方追偿

  • 1、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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