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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我和现在的妻子是二婚,我们办结婚证的时候是她出具不了她前段婚姻的离婚证明,所以她以我们结婚证掉失的借口去找关系补办的,我也不知道现在的结婚证是真是假,请问这样办的结婚证是否合法?

离婚 2018-12-17 14: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 国务院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
    3、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申请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一方为办理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 办理材料: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领完了离婚证,则仅仅代表着双方的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了,并不意味着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了。如果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依法分配,则双方还是可以协商分配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依法分配。

  • (1)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 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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