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夫妻都同意离婚,但是都争孩子,孩子马上两岁了,我怕把孩子拖到两岁在开庭!因为孩子爸爸爷爷有工作,我没有工作,但是孩子生下来就跟我和她姥姥一起生活,吃住穿衣都是姥姥花钱!孩子姥爷常年包工有点积蓄,我偶尔也做小生意在没结婚时候也有积蓄只是没有告诉男方!表面看男方家有工作可是常年不怎么发工资,就是平时的吃饭还要借钱!我们结婚时候也是他家借钱结婚带喜酒后去年还完!家底也就最多不到五万!我们家人没有工作但是都有做些小生意家底也要比他们强!在我们结婚后他有打我,只是没有证据,去年孩子几个月他也有打我,我提出离婚他也愿意,因为婆婆原故老是找事骂我让他赶我走说把孩子给他们我有告到法院却因婆婆又找人他们一起到我娘家下跪写保证不在打我!我因女儿才几个月而原谅了!可在两月前他又打我,我没有证据,婆婆跟公公骂我,我抱孩子回到娘家,我们同时提出离婚,唯一纠纷就是都要孩子,我不给孩子他不离婚,而且他还要抚养费!最主要的是厅长被他家人给收买了!在七号开庭,我跟妈妈两人去了厅里,他家人喊了很多人厅还没有开,就把我跟妈妈骂了还要上来打人,厅里的人把我跟妈妈关在屋里没有让出去,让他们人走,我们才出来,厅长说让我们也走随后在通知去法院庭开庭,之前是在我跟孩子爸爸户口镇的厅!马上孩子要两岁了,我该怎么办?孩子爸爸污蔑我在外跟男人鬼混,又说孩子爷爷奶奶每月给1500,还说他工资每月全给我,卡都在我手,更可恨的是他们说一年给我拿五万块钱都让我拿回家养我娘家人了,说我们没工作吃的都是他们的!孩子从出生第五天都是我在照顾就是月子我婆婆都不管我!别说孩子衣服,一件没买过,只有去年写保证书时候我让孩子爷爷奶奶买奶粉他们答应了写了下,才买的,总共也就四箱奶粉!我无认识人!我该怎么办?孩子我生我养,还要给他们,还得付抚养费吗?在生这个孩子之前我不能怀孕,我通译后,有喝中药才怀孕,怀孕时我在超市,由于我肾衰,我给婆婆说我怀孕辞职,婆婆却说等等在大几个月在辞职,不让我辞职,超市军训一个星期天天黑白的吃饭一个小时,因为我肾不好带不上孩子,孩子累掉了!在满月后我药物调理才怀上这个孩子的!所以我不能没有孩子!谁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我提出离婚他也愿意,我们同时提出离婚,我不给孩子他不离婚,还得付抚养费吗?我给婆婆说我怀孕辞职

离婚 2019-05-27 0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的孩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人共同对外所负债务,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的约定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责任。关于抚养费,一般是可以按抚养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不给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如下: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