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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盆从19楼掉落砸到小区保安了,不是很严重。背部被檫伤,缝了5针,第3根和第8根肋骨骨折,砸伤时可自由行走。住院了一个星期,医生说可以出院。伤者自己也想早点出院,但需要我们把住院的钱给他,不想花在医院里。请问该如何赔偿?医疗费该陪多少?务工费算几个月?还有其他什么费用?物业公司有责任吗?(保安是打饭经过楼下受伤的,物业公司将食堂设置在我们楼下,没有经过业主同意)

交通事故 2018-12-26 1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常见成因有:
    (一)、非外伤用药,损伤后伤病共治。
    (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损伤案例中多需使用抗生素,许多伤者超剂量,超时限使用,轻微损伤使用高档抗生素,多种抗生素联合应用等。
    (三)、营养支持性用药,治疗损伤的同时大量使用营养支持性药物。
    (四)、轻度损伤后长时间治疗。
    (五)、部分纠纷当事人无明显损伤,但主诉症状重,医方即大量用药治疗。
    (六)、需安装假肢或其它代用品以及手术中需使用内固定时,违反规定使用高档进口物。
    (七)、目前新的高档检查仪器、项目不断增多,许多伤者进行全面检查、重复检查扩大医疗费用支出。
    (八)、不按规定住院和转院, 使不合理开支扩大。
    (九)、搭车开药、冒名顶替时有发生。
  •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
    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受伤骨折住院请求工伤赔偿: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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