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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我的母亲已于1992年去世,房屋的产权人是我父亲一人,我有四个姐妹,姊妹四人于2010年针对老人的生老死葬问题达成协议,由我一人负责老人的生老死葬,费用全由我承担,故他们三人自愿放弃房屋继承,由我继承房屋产权。在2010年协议经五人签字后,我父亲自愿并完全将房屋产权过户到我儿子的名下,请问一下,如果其他姐妹反悔,还要行使自己的继承权,他们合理合法吗?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产权人是我父亲一人,我父亲自愿并完全将房屋产权过户到我儿子的名下

离婚 2019-02-06 05: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子不过户是不是房子就不属于的了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 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 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2、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
    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 过户方式总共分为三种
    1.继承方式过户
    200元公证费、280元登记费,总计480元
    2.赠与方式过户
    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
    契税10500元,总计11830
    3.买卖方式过户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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