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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同事发生口角,最后不小心划伤其脸部约6cm现已拆线,医生说要是他不是疤痕体质就不会留疤,只会留一道白印,这算是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和同事发生口角,最后不小心划伤其脸部约6cm现已拆线,这算是轻伤害还是轻微伤害?

刑事辩护 2019-02-15 1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是:
      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 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如果真是轻微伤,那一般就是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一般是2年。也就是轻微伤追诉时效是两年。不过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 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
    1、轻伤和轻微伤同源于人身权受到伤害,虽只有一字之别,但二者因伤害的程度不同,变成了后果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轻伤对受害者伤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比轻微伤重。
    轻伤主要受《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调整,而轻微伤主要受《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调整。
    2、因为调整二者的法律不同,所以轻微伤只涉及民事损害赔偿,而轻伤的解决范围较复杂,允许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3、轻伤必须经法医部门鉴定后才能认定,轻微伤不一定要经法医部门鉴定,凭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即可认定。有时法医鉴定上写轻微伤偏重或轻伤偏重。其实轻微伤偏重实质上还是轻微伤,轻伤偏重实质还是轻伤。
    二者虽然多了偏重两字,但性质上根本上没有改变,轻伤偏重在量刑时可适当考虑。
  • 伤害案件,应当做伤情鉴定,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是否构成轻伤应当进行法医鉴定,部位不同,要求的伤害面积、长度、深度也不同,应当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3.2 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3 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 交通事故赔偿,不是按轻伤或重伤等处理。
    是按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来进行。
    伤残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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