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在天猫商城购买的游泳镜拍的是没有度数的,卖家第一次给邮的是一只眼睛没有度数,一只眼睛好像最低有300多度,本人怎么问卖家他们也没说什么原因,只是说给换;最后邮回后,卖家不负责的又给邮了一个带度数的游泳镜,带上时间长了就能查觉到晕,最后本人要求全部退货全额退款退,因为这是你卖家过失,已经给我们买家带来了很大的损失,等了快一个月了游泳镜还没用上,但是卖家说只给退一小部分款,根本让人无法接受。。这个卖家所卖商品其实就是以次充好,两次邮的游泳镜带上都晕,说明产品质量很有问题。如果买家没发现就骗过去了,如果买家发现了,卖家就是用拖的方式,说你要的产品现在没货还点等一个月再给买家邮,拖的买家精疲力尽,最后放弃。本人后来申请天猫客服介入,结果天猫客服最后的评判是:关于您反馈的订单编号:?385210401594737?服务编号:?5001308190001043?的问题,由于您的退货时间已经超出商家同意的相应时长(7天),故无法支持您的退款申请,建议您自行联系商家协商处理。?本人从申请退货退款时,一直到天猫客服给出处理结论之前,给天猫客服打过好多次电话,询问处理进度和结果,天猫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人告诉我退货时间超期的问题,所以我毫无疑义把货退给卖家了,快递送达卖家,卖家不收货,本人双多次打电话给天猫客服,询问怎么处理,天猫客服也没有说退货时间超期问题,就是让等待处理,过了好几天,当本人一再多次咨询天猫,天猫给出退货超期了的说法,我觉得天猫给我退货的问题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本人手中有与天猫客服人员“华翰”的录音,在录音中与这位客服人员交谈中,以经确定,处理我的投诉的客服为“小蚕客服”,期间有8月15日“冰莹客服”;8月19日“明叶客服”;8月20日“梦齐客服”;8月23日10点30分“西楠客服”、14点30分“依娜客服”15点“晨时客服”;8月26日9点50分“华翰客服”、10点50分“景歌客服”,以上这些客服第一,在我邮寄货物时没告之,卖家有权利7日接不到货就不给退货的相关规定,另外货物到卖家处拒收,本人多次电话联系天猫客服,也没有告之卖家有权利7日接不到货就不给退货的相关规定,虽然天猫商城的卖家是你们天猫客服的财神爷,你们也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权益为代价。第二,本人打了二十几遍电话,这些客服从来没有给我解决问题,就是敷衍,甚至欺骗,说是因为本人没有上传退货凭证,天猫客服才评判不支持退货的,当时本人就提供了“天猫服务编号5001308190001043”当时已经上传了退货凭证,天猫客服就说系统中没有,后来一再问询下,天猫才说找到了,而且还慌说是因为系统出现了故障没看到的。第三,天猫客服让我自己找卖家联系,慌说卖家会很乐意给退货退款,结果本人联系了卖家,卖家还是不给退,说超过了卖家规定的7日期限。本人认为现在找卖家和天猫客服都没有用了,因为他们是一个利益上的群体,消费者只是弱势群体!因为现在商品还在卖家所在地的顺丰快递滞留,顺丰快递的客服很负责任的打电话问结果,因为快递怕货滞留时间长了有损坏和丢失的情况(顺丰快递单号:431144634069),同样是客服解决问题的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呢,真是投诉无门,我可以用什么方式来维权?我可以投诉天猫客服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8-12-24 11: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自3月15日起施行,对于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法》第56条予以处罚。
    《处罚办法》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的情形进行了细化,经营者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一是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二是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品质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煺货、补足商品数量、煺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 商品有问题,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 1、和对方确认,发快递是发的哪家快递,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出,发往哪里,揽收员的特征等,如果对方确实发了快递,可以到快递公司查询。
    2、查询后确认对方发了快递,快递公司将你的证书邮递丢失,你可以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
    3、查询后确认对方未发过快递,那么证书要么还在他手中,要么被丢失。如还在他手中,要和对方商谈,弄清为什么扣留你的证书,然后协商归还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果被对方丢失,当然对方要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证书丢失,你就需要和你的大学联系补证或者补相关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鹰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