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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也是未婚生子,并有三个孩子,现在他和他前女友因感情不和,已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并且大的两个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男方在此期间不承担任何费用,男方负责抚养最小的一个孩子,在此期间,女方不得承担任何费用,合同虽然签订了,但孩子的户口是上在男方的,女方也不承认把大的两个孩子的户口拨开,这种能否经过法律拨开呢,现在我已怀孕了,请问这样对我的家庭和未出世的孩子有没有影响,我该怎样保护自己呢现在他和他前女友因感情不和,已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有没有影响

离婚 2019-02-13 1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流产后6个月内,其离婚请求权虽受限制,但不是绝对的。在男方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提起的离婚诉讼,仍应受理。所谓正当的理由是指:
    (1)双方确有不能继续生活的共同的、重大的、紧迫的事由,如一方对另一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可能等,应视其紧迫性及时受理男方的请求。
    (2)女方婚后与人通奸以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后,如婚后通奸受孕属实,应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原则上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可以正明共同出资的共有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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