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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温州苍南的,孩子已经12岁了,一直没有户口,刚办的结婚证没准生证,他妈妈的户口是外地的,不知怎么办户口,去办理叫我到他妈那边开证明,他妈边又说我们这边办,所以就一直拖到现在,孩子马上就要上中学了,可没有户口怎么上,请问帮我们应该怎么办刚办的结婚证没准生证,他妈妈的户口是外地的,不知怎么办户口,可没有户口怎么上,请问帮我们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16 1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需要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要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婚姻登记证明才可以;
    二、不需要户口本,有身份证就可以了;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1、未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男女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离婚。  
    2、对于同居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3、法院在处理同居财产时,对于双方有确定份额的,按各方所有的份额确定归属;双方没有确定份额的,按平均数额分配。  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香港或国外可能没有这样对应的部门能够提供这些证明,解决的办法就是带你老公去公证处开一个证明,公证处作这样证明的人很普遍,办起来也不复杂。开好的公证证明本来就是中英文对照的。
    然后你拿着你这一部分的户口本之类的资料,和公证书去计生办就可以办好了。在中国注册结婚的,不是在外国。我想如果你们是在国外注册结婚的,可能还需要一份国内也承认的婚姻有效证明。
  • 我国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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