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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写了78万2分利的借条,是高利贷9分利,实际借到是60万,当天借来打还他其他亲人帐户18万,后来付他每月5万千千利息两个月,后来又打本金18万其他亲人帐户,现在还不起了,告上法庭,他说他不会承认还回去的钱,我怎么办!?我们写了78万2分利的借条,是高利贷9分利,告上法庭,我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1-27 0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中写利息按月结息,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次结息计算诉讼时效,不超过两年就有效。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普通的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差异很大,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为6%,4倍为24%,即超过24%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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