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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舟山定海妇宝医院做孕检,验血和B超都是正常宫内早孕,那是是48天,连着验了3次血孕酮底,就开了黄体酮吃的和打针胞胎,5天后发现孕酮升高就回家修养,等怀孕66天的时候发现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宫外孕开张住院手术就让我住院,没有1句解释的话就这样把我推给住院部,我1直以为是检查错误复查下就好了,第2天检查还是宫外孕需切除输卵管,因4年前有过宫外孕左侧已切除,现在右侧必须切除我以后不能自己怀孕,我想起诉该医院,我需要怎么做,希望懂得人指路谢谢,2014年3月3日谢谢

调解 2018-12-15 12: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检查说正常但孩子生下来有问题的,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维权。
  • 你可以起诉医院,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经鉴定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并确定医疗事故等级。
    就可主张赔偿。
  • 如果是医务人员过错导致误诊则可以要求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经鉴定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并确定医疗事故等级。
    就可主张赔偿。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 当人们受到医疗损害时,可以向医院而不是医生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当然,如果是医生故意伤害的,可已起诉医生。起诉医生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怎样和医生打官司。
    可以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属于法院管辖。受害人应向法院起诉。
    《民诉法》对起诉的要求和起诉状的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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