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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离婚时,有一栋房子还没有转让。一开始,我和房主签了一份协议,以我的名义买下这所房子。离婚时,他同意住在一所好房子里,并付了4万英镑。我带着孩子每月给他200元。我们于2009年3月20日离开。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给我们一分钱。我结婚了。我和孩子们租了一所房子。到现在为止,他还没给我一分钱。我的生活很紧张。我可以要求住在半套房里吗?否则我就给他4万元钱换房。

婚姻家庭 2022-01-28 10: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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