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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半年,夫妻交流较少,丈夫以不喜欢我为名要跟我离婚,可是我不想离婚,家里问了问会看的说是丈夫命犯重婚,我是他的头婚,婚是离了好,我不知该怎么办。我们没有夫妻生活,他为了所谓的梦想四个月不回家,我为了我们的这个家可是吃尽了苦头,有苦不能说,有求还的自己扛,现在什么也没有,我觉得自己被骗婚了,我们一直没有夫妻之实,他婚前就有这方面的问题,可是并没有告诉我,婚后,这不喜欢那不喜欢的,好像都是我的错,可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我想他父母倾吐一下心声,其实也没有想要怎样的意思,可是他妈妈就原封不动告诉了他儿子,我是真心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家人才这样的,结果他牛逼的说要想延续这段婚姻我还得给他十万,简直是痴人说梦。从结婚到现在,他回家两次,一次是我们劝说,他爸爸去了他服务的地方看望他,我们也很想他,这才回来一次,另一次是十月份,回来了就打了一架,他说意已决——离婚,这不临走时把我们楼房的钥匙也换了,我一直住娘家,现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2-27 12: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
    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
    离婚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了。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您好,构成重婚罪,女方可以要求的损害赔偿,婚后共同财产男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孩子2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的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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