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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0年开始一家担保公司工作,只是一名普通员工,2013年1月老板又新开设了一家新公司让我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是他的一个亲戚。老板跟我说这家新公司要做和担保无关的实体业务,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当时对公司法不熟悉,我同意了。但是从2013年5月份开始,老板使用这个新公司做银行委托贷款,就是把担保公司融资的钱,通过新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转给银行,再通过银行放贷给别的借款企业,从而赚取息差。当时我对这个认识不透彻,因为他也没和我说,我是从别人那打听到的,觉得通过银行就是很正规的流程,而且是放贷给别人,新公司就是债主,不担心有什么风险,所以再签订银行委托贷款合同的时候,也配合银行签字了。但是之后,听朋友说,担保公司不具备融资许可证就是非法集资,而且听公司会计私下跟我说,这种在公司账户上走大笔上千万的资金拆借不好入账,很难解释,只能说是企业的自由资金和企业之间的拆借。我很害怕,因为做了好几笔都是数额很大的金额。而且在此期间老板故意调我去公司开设的酒店工作,很多具体情况我都一无所知,都是后来才知道的。而且公司还私自拿我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用于做委托贷款业务,申请的借记卡上面都不是我的亲笔签名。这张卡具体干什么我也不太清楚。是我偶然从会计和老板打电话的时候听到的。我很气愤就跟老板提出辞职更换法人,然后去找会计要那张卡要求注销。老板跟我解释说银行委托贷款是正规的业务不违法,而且新公司注册资金是五千万,使用的也是公司自有资金不违法。她也同意更换了法人,现在法定代表人更换成了他的亲戚。我很害怕,我之前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只领工资没有获取任何经济利益,虽然我现在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但辞职了,但是公司账户上会有资金往来的记录,虽然这些账户已经注销了。我想知道这种行为我违法了吗??????我是不是该去公安机关揭发我老板呢???我还很年轻,不想人生有污点,请帮助我想想办法吧

银行 2018-12-24 1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及法律条文:《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主要是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
  • 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而是由出租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亦不是用该资金去购买租赁物,而是用于其他流动资金的,就是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合同。
      这时,如果出租方为不具备经营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则按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处理,认定合同无效;如果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则按出借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借款合同处理。
  • 公司向私人的借款,股东不需要承担。股东只需要将自己的实缴义务履行完毕即可。也就是说股东要按时、足额的缴纳自己的认缴注册资本。公司有借款的行为,偿还的主体也应该是公司。
    如果股东有公司不分、抽逃资本的行为出现,那就需要偿还债务。
  • 根据贷款种类的不同需要提供的手续如下:  
    1、三联保贷款  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  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一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一般由开发商集体办理一手房按揭,比较简单。  
    4、二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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