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朋友被人家诬告强奸未遂?警方在证据不全的情况下抓了人,,我朋友就逃跑了一阵,,为什么逃跑呢不是因为这个问题?,,?是因为以前打架犯过案件?一直未解决?所以才害怕的?现在再说说原告不是自己本身起诉的,,是别人替他起的诉?。很明显是有预谋的?现在我朋友已经被公安局的逮捕了?求爱心律师帮忙解答?能不能翻供啊

刑事辩护 2018-12-28 10: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见,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局执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局不能执行。
  • 强奸未遂,只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不起诉,一般需要三四个月才能做出决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强奸未遂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与强奸犯罪事实有关的物证,人证等。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n《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n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n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n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n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坝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