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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早上被2路公交车撞了,他车全险,然后去医院检查一天对方交付了7000元费用,有表示以后不想再出钱,让我们自己垫付,一直没遇到交警也没涉及到什么交通认定书,他车是开在公交线上,我母亲是步行主马路下公交线,一下去就被撞了,初步检查没严重的伤,什么CT彩超都做了,骨头没事,脑袋肺部都没什么明显病症,就是现在呼吸费劲,我想问下,如果划分责任他是全责的话,我们后续电费费用,会都给报销吗?因为听说有的给报有个不给报,不能报,超出多少钱还不给报,他的车最多交警队放7天,我们家也不是像讹人,没病比什么都强,60多岁的人了就是摔倒也够呛,何况还要我们受害方掏钱垫付,万一最后再不给全报怎么办?还有什么护理费什么的,应该给补偿的都有什么也不清楚会都给报销吗?超出多少钱还不给报,万一最后再不给全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19-02-23 22: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财产、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核实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等。
    (2)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整个事故处理中的关键,也是交管部门的最主要职责之一。
    交管部门在进行完现场勘验、调取相关证据及询问相关证人后,将根据事故情况依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相应的调解
  • 第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无法划分责任,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这样最公平。
    第二种意见认为,既然交警无法查清事故原因也未划分事故责任,本案中的交通事故应当各承担事故的50%责任,以显公平。
    第三种意见认为,法律规定民事活动公平原则,但公平的体现并非是要呆板的按照各承担50%划分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进行制作的,双方如果对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没有异议,则可以一句该责任认定书的责任来确定双方如何进行车祸赔偿。在双方对赔偿事宜不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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