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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在吉林市一中专学校上学,学校给办了张信用卡,而当时我才到城市对于信用卡一无所知,08年我到了大连,将那张卡当成了普通的储蓄卡来使用,别人在吉林给我存钱,我在大连取钱,产生的手续费1元钱。2014年我准备在大连买房子,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才发现有这样的不良记录,这张卡当时产生的1元钱一直到2012年卡到期了都没有还,一共58个月,共计232元。在个人征信上显示,导致我现在在各大银行都不能贷款。对于我这样的问题是谁的责任,我怎么样才能澄清自己的信用度,我本是一农村长大的孩子,普普通通的成了信用不良的人,太冤了,现在买房时交的定金等费用2万多,都要赔给对方了。学校给办了张信用卡,而当时我才到城市对于信用卡一无所知,普普通通的成了信用不良的人

综合法律 2019-06-17 1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分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两大类,如果没有抵押物,可以考虑办理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只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行储蓄卡流水就行。
      抵押(pledging),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
  • 信用卡欠款未还,银行的处理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
      
    1、由银行直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你催收。
      
    2、由银行委托第三方(如律师事务所)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你催收。
      
    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向你催收。
      
    4、如果信用卡欠款达1万元以上的,经银行多次催收不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欠款人的刑事责任并可同时追收欠款。
  •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您在办理新的业务时,相关部门一般会优先考虑近期的消费、还款记录。
    人民银行规定,各发卡银行都需将客户的消费及还款记录定期上传,不可篡改。若在招行申请贷款/信用卡业务,我行也不会对您的使用记录做出任何不良的评价,只是如实的反馈您的历史使用记录,不加任何主观判断。
    若已经产生不良征信,且记录没有疑问,只能是后续保证良好的还款习惯。
  • 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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