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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一个私产民宅,租赁给一个贸易公司做办事处使用,近日,他想我带上房本到当地税收机关,办理他公司的房产税事宜,请问1,他的要求是否合理?2,到税收机关登记后,我的房屋地址是不是就是他公司的地址了,假设日后哪天我不租房子给他了,那我的房屋地址是不是还需要到税务机关注销呢?3,期间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公司税务 2018-12-15 1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计算示例二手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出租房产税计算方法、住房房产税计算方法例子:小赵有一幢私人房产原本价值为75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
    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该房产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元?解析: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最终应纳房产税=750000×(1-30%)×
    1.2%=6300元居民房产税、农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计算例子:小肖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2008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8年应纳房产税额为元?解析: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
    1.2%=
    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
    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
    1.44(万元);
    4、三项合计,应纳房产税=
    0.192+
    1.44=
    1.632(万元);
    三、商业用房房产税计算
    (一)商业用房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贷款买好的商业店面(在商业街那块),买完之后还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解析:
    1.贷款买的商业店面,产权是你的了,就要交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如果你是自己做生意,那就应该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3.如果你是租赁给别人的,就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一整栋的商业用房(一层是店面,上面是店主居住或仓库的类型)怎么交税?如果这个房子是混用的,如果能区分生活和商用的,可以按照商用的部分征收房产税。关键是1层和上面的价值怎么区分的问题。如果不是很较真的话可以按照面积的比例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同上)
    四、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节选)
    十二、关于个人所有的房产用于出租的,应否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
    十三、关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可否由当地核定面积标准,就超过面积标准的部分征收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对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不分面积多少,均免征房产税。
    十四、关于个人所有的出租房屋,是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还是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
    十七、关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减除幅度,可否按照房屋的新旧程度分别确定?对有些房屋的减除幅度,可否超过这个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以及是否区别房屋新旧程度分别确定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除幅度只能在10%至30%以内。
  • 房屋租赁税由谁支付,  
    一、房屋租赁税由谁支付  税费缴纳,理论上,税金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三、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四、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五、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 ;  房产转让中的契税  契税的定义: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转让,房产转让中的契税,房产转让中契税及其有关规定等相关信息咨询。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由产权承受方按买价乘以契税率缴纳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房屋的受赠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城镇、乡村居民个人;私营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国人;国有经济单位。  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确定: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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