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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在外赌博欠下高利贷,家里的积蓄(即共同财产)已经被他折腾光了,然后他找我借钱,我就把娘家的钱和个人财产借给他,他给我写了张借条,承诺每个月还给我1万,期限3年,超期付滞纳金,如不能按时还款,由他的父母代替偿还,现在他已经跑了,毫无音信了,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追回我的钱,并且是否可以由他的父母代替偿还?

债权债务 2019-01-04 1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欠下巨额高利贷还不起,也仅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处刑罚。
    2、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1.您与高利贷放款方成立的借款合同关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生效条件,合法有效。
    2.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你应当在约定的期限返还本金。
    3.双方存在借款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不能违法国家法律规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是合法的利息。所以法律是不保护高利贷的,超过部分您可以拒绝返还
    4.本案中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您可以拒绝偿还,对方无法通过法律追究您的责任。但是赌博本身是违法行为,双方可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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