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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因为抢劫进去过三年?最近挺朋友说未成年犯罪的案底都给取消了是真的么??我那个朋友?他也跟我一起去派出所查说是没有案底了~~

刑事辩护 2018-12-15 2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根绝我国刑法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贩毒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了,就应当承担抢劫罪的相应责任,不能够收到免责的优待,但是一定条件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底,如果是判处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其档案会被封存,非司法机关办案不得调阅。也就是说不会影响当事人因入学、招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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