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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座机接到一个电话,说我在天津办理个信用卡,叫我还钱,已经过法院起诉我,?我说我没去过天津办理什么卡,他叫我电话报案,他给转接电话报案,对方要我人姓名,身份证号,用电话录音,提交给上级,还有其他信息,我把,姓名,身份证号,告诉他了,后来知道被骗,???????骗子会不会拿我的信息去做坏事????【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8-12-25 03: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1、尽快还清欠款
    2、与银行协商还款细则
    3、走法律途径,也就是打官司首先,最好的办法是一次性还清,就算找父母兄弟亲戚朋友借也行啊,这是最好的办法,当然我这里就不给你提倡借高利贷或者私人高息贷款等不靠谱的意见其次,就是与银行协商还款,比如可以提出比正常还款要高的利息等,或者抵押不动产等财力证明,如果银行连协商都不愿意的话,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再次,先不说银行怎么黑,利息加滞纳金要了那么多,现在人家是有规章制度,你确实是欠款,人家也是按章办事,与银行打官司,你基本赢不了,搞不好,要坐牢的!
    1、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何为恶意透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恶意透支是指透支1万元以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根据相关规定,恶意透支1万至10万元,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恶意透支10万至100万元,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透支金额不够1万的,虽然够不上刑事立案标准但风险还是存在的,但是会进入银行黑名单和被银行告到法院要求还钱,银行不会让你花的这个钱变成烂账,他们会起诉你要你还钱,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欠款会产生滞纳金,利息等费用!此外,恶意透支还将严重影响持卡人的信用,一旦被纳入银行个人信誉黑名单,各项银行业务尤其是投资贷款等都将受到负面影响,千万不可小视。
  • 该承担的责任要主动承担,但是赔偿的额度自己心理要清楚,为什么会告上法庭估计就是他们和保险公司因为赔偿金无法协商告上的,所以该有的态度你要有,最后发言判多少钱跟你没关系,你是买过全保的,判多少 保险公司都得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赔,那么你可以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告他们不履行保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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