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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学校出来后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以前没见过档案,去年事业了,公司叫我去领取失业金,让我带上档案去当地社保局!可是我就不知道我的档案在哪里?现在不知道怎么下手找?还请指点!

离婚 2018-12-21 0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只要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满15年;
    (二)您的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至于每个月领取养老金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养老金金额与三个因素有关:
    (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越长,养老金金额越高,一般分六个档次,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
    (二)个人账户余额,您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越多,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一般失业金是一种保险,如果没有失业,是不存在领取失业金问题的,如果失业了,要去当地劳动主管机关登记,有了失业证明就可办理。n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n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n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n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n
  • 没有交纳失业险,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失业险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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