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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跟老公签的离婚协议有问题,感觉他把房子给骗走了,我能不履行离婚协议吗?可以要求解除不?

离婚 2019-03-01 23: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
    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通常都会以书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包括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割在内的多项问题进行约定,男女双方在落款处签字就代表认可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没有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该协议就合法有效,男女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
    如果协议离婚后就婚姻债务问题达成的约定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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