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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房子过户到女儿的名下,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如果能,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3-12 18: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达成购房上的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
    只有在得到许可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的事宜。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就可以缴纳税费了,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 房屋买卖过户的费用:

    1、契税:如果买房人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的1%税务机关缴纳、如果买房人不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
    1.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成交额
    5.5%向税务机关缴纳。(卖方承担)

    3、房屋所得税:按房屋增值部分20%缴纳即房屋现售价-房屋取得时买入价。(卖方承担)
    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十向税务部门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土地增值税:按房屋成交价的1%向税务部门缴纳。(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按房屋建筑面积
    6.00元∕㎡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非住宅的按房屋成交价的
    1.9%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每件
    80.00元,买方承担。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 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 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上文中,我们介绍了关于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三种情况及其应对思路。事实上,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涉及较多的部门和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有不同的因素交织在一起,不同情况就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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