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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子是办了婚礼但没有领证时我的个人钱和我们的彩礼钱一起付的首付,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贷款是俩个人的名字,我们也还了俩年的房贷,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法院该怎么判?我能得到多少?

离婚 2018-12-15 0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 按揭的房子夫妻离婚后要将按揭款结清后才能办理过记。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 你好,你的问题有几个地方需要给你答复:第一,因为你们没有领证,所有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用不着离婚。第二,关于彩礼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关键要看是不是属于彩礼,如果不是彩礼性质,就属于赠与,当然不用退还,如果是彩礼性质,也要看从给付彩礼时间到要求返还的时间有多长,期间你们有没有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一起生活时间长短等,具体还是和律师当面咨询为好。
    第三关于房子,这房屋属于你与女友按份共有,如你想在变更产权证,一要么和女友协商,看她是什么意见,二只能提起诉讼,解除同居后财产纠纷,法院是受理的,离婚这个法院不会受理。

  • 1.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你卖房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如有证据可以要求返还。
    2.生育问题,不能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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