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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龄33年,感情尚可。去年60岁老公与一50岁有二子的有夫之妇通奸。败露后恼羞成怒,坚决要离婚。协议未果,便以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在调解期间,原告向法官承认自己有外遇。一审判不离。原告后来以同样理由再次起诉,没有追加任何新的证据。而被告提供了大量奸夫淫妇露骨肉麻的联络内容证实原告过错。但法院不予认定,最终以感情破裂为由强行判离,男方分得房产,如愿以偿。请问,(1)男方曾向法官承认自己有外遇,女方又有证据证明,法院为什么不认为男方有过错?(2)女方为了孩子想保全家庭,对男方仍有感情并有信心修复,法院为什么不采纳女方意见,而顺应男方诉求?原被告对感情破裂说法意见相左,二审时法院凭什么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离婚 2019-01-03 18: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是可以的。在离婚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会说:保证书是她逼我这样写的,上面的都不是实情。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3、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对方有外遇的证据照片。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二、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  并不是所有的外遇在法律上都构成过错,根据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如果外遇证据证明属于这两种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以上便是关于“外遇离婚如何收集证据,外遇离婚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般情况下,外遇很难取证,也很难可以要求赔偿,因为没有证据,在离婚时也就是处于了弱势地位,也有人为了收集证据花大价钱聘请私人侦探,但是结果却是不能要求离婚赔偿,证据不被采用,因此建议当事人可以事先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分析判断是否有必要收集,该如何收集才有效。
  • 女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你只简单表述“女方有外遇”,据此无法断定是否构成法律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须是已婚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如果已婚夫妻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 如果女方的行为构成“同居”甚至“重婚”,且有证据证实,男方可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向女方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获得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才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就是一人一半,但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非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但这里所说的过错不是一般理解意义上的过错,而是由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的四种过错,只是有外遇,不一定构成过错。 至于你提到的私家侦探得来的证据只要是合法途径就可以认定为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他们偷拍偷录的都属侵犯他人隐私而不能做为证据,这里牵涉到许多技术性的问题,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有关依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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