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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 我买了一套住宅房,一套商用房,首付了一共13万,住宅5万,商用8万,还没签合同,他就给我打了几张收据,我现在可以退房吗?怎样才可以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房产纠纷 2018-12-16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合同即生效并受法律保护。你现在提出退房,属违约行为。
    2.违约赔偿应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协议上写的定金不退,一般是指交付定金之后未付全款之前。但如果协议上关于退房只有这一处规定,自然对你有利。因为对方找不到要你多付违约金的依据。
    3.你说收到发票,如果是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发票是税务部门开的,表明购房手续已经基本完成,所有交易材料都已经上报。这种情况下提出退房,开发商会以蒙受巨大损失为由拒绝退房或狮子开大口要赔偿。
    4.如果你执意不要房子,可以与开发商商量,能否通过更改内册名字转让。如果有这个可能,宁可给开发商一点好处让房产脱手。
  • 定金也是购买合同的一个意向体现,但是是可以退房的。至于退钱就要和卖家商量了,因为你交付了定金和首付,卖家就只能卖给你了。你不想要了,就导致了卖家还要继续出售,也耽误了他的时间。
    你只有和卖家协商进行解决,虽然没签合同,但是也是存在违约的。
  • 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没有进行过公证,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论是否公证都不会发生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才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可以从以下几点确定: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三,夫妻双方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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