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各位专家您们好!我是在广西南宁这边打工的,因为借钱给亲戚表姐夫了,可是现在根本联系不了他了,不知怎么办。3万块钱说好了只是借两个月,写好了借条,(这3万元说是给放高利贷的,他借去给我们放9分钱的利)表姐夫还拿他的车的合同做了抵押。(后来去派出所查这个车已经不属于他的了,是不是跟他签的那个合同没用了呢?还有查到表姐名下有一辆车,但表姐不承认,怎么办呢?)表姐夫还说他在海南买有房,他是开货车的,他说一年赚一,二十万不是问题。后来又说要买40万的大车,说钱不够,我又陆续给了他一万多,表姐去年又借有5300块钱,(除了前面的3万元有借条,后面借给他的都没借条,这种情况要怎么才能证明了呢?)加起来有5万多块钱。借有这么多钱后,表姐夫的电话在也打不通,他在南宁租住的地方也搬走了了。现在人已经消失2,3个月。前几天回他老家追表姐把我当成了敌人,表姐夫的家公说没钱,表姐也说没钱,也联系不了表姐夫。表姐夫的老爸还说他之前是有二三辆车,但是都被他败光了,他老爸表示不插手这件事,叫我们要起诉就起诉。专家们,这几万元是我们起早贪黑赚来的,真的是很不容易的,现在有十多天又要生小孩,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这笔钱呢?

债权债务 2019-01-04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之间的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房屋租赁不签合同的话,租赁期先就不明确了,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话,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样不管是对于承租人或是对于出租人来说,都是不利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