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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称述的是 在上月9月28号零时1.点多。。。。时 ,被他人故意放火 ,是蓄意纵火案件,当时报案 到上午10点才来人到案发现场,到案件地发现作案的汽油塑料瓶 引火的 火把等。。。。事过一月有于 没有半点音讯 今天去问 警察说 没有指纹和其它证据 不然无法破案 。我当时一听就完了 那咱不是被人干烧了 还好跑的及时 要不然早烧死了 想想这些人民警察 是干什么的 我能找的出来凶手 那还要你们这些警察做什么呢? 搞的天天晚上 无法安心洗梳 凶手一直没找到 我的人生安全无法保障 要是在来一次什么 怎么办咯 该怎么办咯

综合法律 2019-01-10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其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1、如果构成轻伤,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刑事立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2、如果不构成轻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你的具体损失赔偿
    3、即便刑事立案,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具体损失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定残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
  • 债务追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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