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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母亲(64岁)2013.10月因邻里纠纷被邻居打伤,经医院检查耳膜穿孔,经司法鉴定结果为9级轻伤害,目前法院判决,我母亲占30%责任,打人者赔偿医药费等共计:32000元。请问打人者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或构成其他法律责任。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1-07 15: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委托书。案件处理机关开具的委托某机构进行鉴定的委托书;
    2.伤者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页等都是可以的;
    3.伤后就医的所有病例材料, 如果是住院治疗, 需要提供医院病案科复印病例材料(携带伤者身份证即可复印)。
    4.影像学资料,伤后拍的所有的片子都是需要携带,鉴定完毕后片子会退还。
    5.其他材料,根据受伤的情况不同,可能需要一些其他的材料,例如可能既往做过损伤程度的鉴定,需要既往鉴定意见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除了1和4项需要提交原件,其他全部准备复印件即可。需要准备的基本如前,但为以防万一,建议您在鉴定之前先致电所选鉴定机构询问清楚,以免后期补材料麻烦。

  • 一、能否达到轻伤,法医依据的是2014年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条件,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能够达到《标准》中的相应条款。
      
    二、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打人对人造成伤害,轻伤要由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做出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的结果是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这个建议咨询警方。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双方达成私了,如果是轻伤以上的,法律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积极赔偿的话在量刑方面有些区别。基本赔偿项目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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