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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买房子了,但是是复式的商品房产权只有40年,房产权40年到期了怎么办?售楼处说如果不拆迁的话,付一万多就可以续到70年了,是真的吗?如果到期拆迁,赔偿方面会跟70年产权的住宅是一样的赔偿吗?房产权40年到期了怎么办?如果到期拆迁,赔偿方面会跟70年产权的住宅是一样的赔偿吗?

拆迁补偿 2019-01-21 17: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这个年限又是从土地的使用权取得的时间算起的,所以实际中会比50年还要短。
    2、对于非居住用地的项目,部分开发商可能会在价格定位上稍微降低,以此作为吸引购房者的条件,而具体是否会因为年限问题对购房者有补贴,这就要看开发商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决定了。您若要购买此项目可就此与开发商沟通。
    3、对于购房者而言,主要的影响还在于年限方面,增加了购房者今后的负担和风险。比如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至于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纳、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新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70年后自动续期,对于其他性质下的土地到期后如何处理并没做详细的规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审批之后交纳一定的费用续期。
  • 房产证产权70年到期后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对40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解答如下:
    1、产权的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年限和建筑使用年限,一般我们说的都是土地使用年限;
    2、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或工业用地年限则为40年或50年;
    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
    4、当需要改造城市时,可以资金补偿方式终止使用权,或者提供置换物业给原使用者。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由于商住楼的土地性质并不明确,如果按照商业用地来算,应当在届满前申请续期,并且要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不排除国家在以后会出台更加详细的政策对产权到期后如何续期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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