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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3年7月份被告(楼上)人为地戳破下水道(一个小孔),导致我家卫生间漏水造成损失,经法官调解,被告赔偿我300元,这个案子就算了结了。时隔一年多,我家的卫生间还没修好那个孔,被告在下水道原先那个孔的旁边又戳破一个孔,(因有矛盾,故意报复行为)请问我怎么样再起诉他?请指教,谢谢!导致我家卫生间漏水造成损失,经法官调解,被告赔偿我300元,请问我怎么样再起诉他?

调解 2019-05-10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侵权损害时,通常受害方可以采取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情况要求侵权方进行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楼上存在漏水的情况,可以请求对方立刻进行修缮,避免漏水产生更大的影响,并且进行赔礼道歉和对漏水产生的损失进行积极的赔偿。
  •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建议进行质量鉴定,查明究竟是何原因造成。如属于自然原因损害,且未过质保期,由开发商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如超过质保期,由物业使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该单元住户均摊。如属于人为原因损害,由造成该损坏的人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 租房卫生间漏水,如果不是由于承租人的行为造成的,由房东负责。
    依据《合同法》第218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该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主张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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